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三

来书云:“所喻知行并进,不宜分别前后,即《中庸》‘尊德性而道问学’之功,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之道。

然工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如知食乃食,知汤乃饮,知衣乃服,知路乃行,未有不见是物,先有是事。

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

” 既云“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则知行并进之说无复可疑矣。

又云“功夫次第,不能不无先后之差”,无乃自相矛盾已乎?

“知食乃食”等说,此尤明白易见,但吾子为近闻障蔽,自不察耳。

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

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

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

路岐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已先知路岐之险夷者邪?

“知汤乃饮,知衣乃服”,以此例之,皆无可疑。

若如吾子之喻,是乃所谓不见是物而先有是事者矣。

吾子又谓“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是亦察之尚有未精。

然就如吾子之说,则知行之为合一并进,亦自断无可疑矣。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信中说:“所谓知行应该并举,不宜分出谁先谁后,就是《中庸》提到的‘尊德性而道问学’功夫,是互相存养、互相促进、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之道。然而功夫不可能没有先后的区别,就像知食才吃,知汤才饮,知衣才穿,知路才行,从来没有还没见到事物就先做事的。这中间的先后顺序也是瞬间微妙的,不是说今天知道了事物,明天就去实践。”既然说“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那么知行并举的说法就没什么可被质疑的了。又说“功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知食乃食”等说法,更是显而易见的,只是因为你被朱熹知先行后的观点所蒙蔽了,自然不能有所省察。人必然有想吃东西的心,然后才会去食,想吃的心就是意念,也就是行动的开始。食物是否美味,那是要等到进了口之后才能感觉到的,哪有没等吃进嘴里就先知道好不好吃?一定先有想行走的心,然后才会去识路,想走的心就是意念,也就是行走的开始。至于路途是歧岖抑或是平坦,那也是要等走过了才会知道,哪有不等亲身体验就先知道歧岖或平坦?至于“知汤乃饮,知衣乃服”,其实都是同一个道理,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才正是不见这个物就先有这个事了。你又说“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这也是你省察不够精确的表现。但你所说的知和行并举,不宜分出谁先谁后还是无可置疑的。


注释

“不”字衍。近闻,指朱熹之知先行后之学。



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四

〔王守仁〕 〔明〕

来书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

若真谓行即是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物理,必有暗而不达之处,抑岂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

”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

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即如来书所云“知食乃食”等说可见,前已略言之矣。

此虽吃紧救弊而发,然知行之体本来如是,非以己意抑扬其间,姑为是说,以苟一时之效者也。

“专求本心,遂遗物理”,此盖失其本心者也。

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

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

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

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

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

理岂外于吾心邪?

晦庵谓“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

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

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

此后世所以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

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

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

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

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

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

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

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五

〔王守仁〕 〔明〕

来书云:“所释《大学》古本,谓致其本体之知,此固孟子尽心之旨,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

然‘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

” “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此语然矣。

然而推本吾子之意,则其所以为是语者,尚有未明也。

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圣人之事”。

若鄙人之见,则与朱子正相反矣。

夫“尽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

“存心、养性、事天”者,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

“夭寿不二,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

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乎?

吾子骤闻此言,必又以为大骇矣。

然其间实无可疑者,一为吾子言之。

夫心之体,性也。

性之原,天也。

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

《中庸》云:“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

”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

”此惟圣人而后能然。

故曰:此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

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

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

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

“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犹与天为二也。

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养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者也。

故曰:此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

至于“夭寿不二”,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

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固己一心于为善,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

今使之“夭寿不二”,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

犹以夭寿二其心,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

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

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

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

“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己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

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犹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

立者“创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

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孔子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者也。

故曰:“此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

” 今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风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

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见矣。

吾子所谓“务外遗内,博而寡要”者,无乃亦是过欤?

此学问最紧要处,于此而差,将无往而不差矣。

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其不容己者也。

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六

〔王守仁〕 〔明〕

来书云:“闻语学者,乃谓‘即物穷理’之说亦是玩物丧志,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

” 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

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

求孝之理于其亲,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

抑果在于亲之身邪?

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

见孺子之入井,必有恻隐之理,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

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

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

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

是皆所谓理也。

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

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

以是例之,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

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

“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谓而然哉?

谓之玩物丧志,尚犹以为不可欤?

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

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

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

合心与理而为一,则凡区区前之所云,与朱子晚年之论,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二

〔王守仁〕 〔明〕

来书云:“但恐立说太高,用功太捷,后生师傅,影响谬误,未免坠于佛氏明心见性、定慧顿悟之机,无怪闻者见疑。

” 区区格、致、诚、正之说,是就学者本心日用事为间,体究践履,实地用功,是多少次第、多少积累在,正与空虚顿悟之说相反。

闻者本无求为圣人之志,又未尝讲突其详,遂以见疑,亦无足怪。

若吾子之高明,自当一语之下便了然矣,乃亦谓立说太高,用功太捷,何邪?

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一

〔王守仁〕 〔明〕

来书云:“近时学者务外遗内,博而寡要。

故先生特倡‘诚意’一义,针砭膏肓,诚大惠也!

” 吾子洞见时弊如此矣,亦将同以救之乎?

然则鄙人之心,吾子固已一句道尽,复何言哉!

复何言哉!

若“诚意”之说,自是圣门教人用功第一义,但近世学者乃作第二义看,故稍与提掇紧要出来,非鄙人所能特倡也。

类型

朝代

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