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梦影·卷二·二十

凡事不宜刻,若读书则不可不刻。

凡事不宜贪,若买书则不可不贪。

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幽梦影·卷二·二十一

〔张潮〕 〔清〕

酒可好,不可骂座。

色可好,不可伤生。

财可好,不可昧心。

气可好,不可越理。

幽梦影·卷二·二十二

〔张潮〕 〔清〕

文名,可以当科第。

俭德,可以当货财。

清闲,可以当寿考。

幽梦影·卷二·二十三

〔张潮〕 〔清〕

不独诵其诗读其书,是尚友古人。

即观其字画,亦是尚友古人处。

幽梦影·卷二·十九

〔张潮〕 〔清〕

孩提之童,一无所知。

目不能辨美恶,耳不能判清浊,鼻不能别香臭。

至若味之甘苦,则不第知之,且能取之弃之。

告子以甘食、悦色为性,殆指此类耳。

幽梦影·卷二·十八

〔张潮〕 〔清〕

玩月之法,皎洁则仰观,朦胧则宜俯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