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狱诗其二十一

明条在议故,茂典亦原亲。

法行自近始,安得庇兹人。

居方陪华屋,出乃列朱轮。

朝等磐石固,暮为屠戮身。

鸿恩本浩荡,触德甘主臣。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议狱诗其二十

〔皇甫汸〕 〔明〕

法令惜滋章,刑书违启明。

崎岖难自列,川险本人情。

哲王允钦恤,君子利坚贞。

盗金匪邻子,时亦致山鸣。

议狱诗其十九

〔皇甫汸〕 〔明〕

文皇轸民瘼,怆念明堂图。

遂令五覆奏,狱豻有完肤。

汉庭致刑措,纵囚风不殊。

后方残刑逞,谓鹊安巢乎。

议狱诗其十八

〔皇甫汸〕 〔明〕

偶语蒙极刑,妖言著为令。

杀人如薙草,我生谓有命。

区区乡校情,防川导其性。

鸢卵无毁伤,凤仪德斯盛。

议狱诗其二十二

〔皇甫汸〕 〔明〕

宽身本无仁,报怨宁有德。

匹妇袭不忘,何况武夫力。

矢勿共戴天,安肯同中国。

先王以民成,乃谨调人职。

书之未可训,推刃岂遑息。

春秋大九世,卧薪甘胆食。

议狱诗其二十三

〔皇甫汸〕 〔明〕

大夫刑弗上,北面聊宠珍。

一德岂不丽,四维良可敦。

造室引自裁,徒宫非等论。

盘水无剑辱,朝堂有杖冤。

死灰未及焰,狱吏从此尊。

吁嗟洛阳泪,汉文犹寡恩。

类型

朝代

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