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卷中·答陆原静书·六

来书云:“周子曰‘主静’,程子曰‘动亦定,静亦定’,先生曰‘定者心之本体’。

是静定也,绝非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必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之谓也。

夫常知、常存、常主于理,明是动也,已发也,何以谓之静?

何以谓之本体?

岂是静定也,又有以贯乎心之动静者邪?

” 理无动者也。

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即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也。

不睹不闻、无思无为,非槁木死灰之谓也。

睹闻思为一于理,而未深有所睹闻思为,即是动而未尝动也。

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原”者也。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信中说:“周敦颐先生主张‘主静’,程颢先生主张‘动亦定,静亦定’,先生主张‘定者心之本体’。这里的静和定,绝非不看不听、不思不做的意思,它一定是指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常知、常存、常主于理明明就是动,就不是未发之中,这还怎么能称为静呢?还怎么能称为心的本体呢?这个静定难道又贯穿到本心的动静之中了吗?”天理是不动的。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也就是不看不听、不思不为的意思。不看不听、不思不为,不是形同槁木;看、听、思、为的关键是要趋于天理,而不曾有其他的看、听、思、为,这也就是动而未曾动。程颐先生所说的“动亦定,静亦定”,也就是指“体用一源”。



传习录·卷中·答陆原静书·七

〔王守仁〕 〔明〕

来书云:“此心未发之体,其在已发之前乎?

其在已发之中而为之主乎?

其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之体者乎?

今谓心之动、静者,其主有事、无事而言乎?

其主寂然、感通而言乎?

其主循理、从欲而言乎?

若以循理为静,从欲为动,则于所谓‘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极而静,静极而动’者,不可通矣。

若以有事而感通为动,无事而寂然为静,则于所谓‘动而无动,静而无静’者,不可通矣。

若谓未发在已发之先,静而生动,是至诚有息也,圣人有复也,又不可矣。

若谓未发在已发之中,则不知未发、已发俱当主静乎?

抑未发为静而已发为动乎?

抑未发、已发俱无动无静乎?

俱有动有静乎?

幸教。

” 未发之中,即良知也,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者也。

有事、无事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有事、无事也。

寂然、感通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寂然、感通也。

动、静者,所遇之时。

心之本体,固无分于动、静也。

理无动者也,动即为欲。

循理则虽酬酢万变而未尝动也。

从欲则虽槁心一念而未尝静也。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又何疑乎?

有事而感通,固可以言动,然而寂然者未尝有增也。

无事而寂然,固可以言静,然而感通者未尝有减也。

“动而无动,静而无静”,又何疑乎?

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则至诚有息之疑,不待解矣。

未发在已发之中,而已发之中未尝别有未发者在,已发在未发之中,而未发之中未尝别有已发者存。

是未尝无动、静,而不可以动、静分者也。

凡观古人言语,在以意逆志而得其大旨,若必拘滞于文义,则“靡有孑遗”者,是周果无遗民也。

周子“静极而动”之说,苟不善观,亦未免有病。

盖其意从“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说来。

太极生生之理,妙用无息,而常体不易。

太极之生生,即阴阳之生生。

就其生生之中,指其妙用无息者而谓之动,谓之阳之生,非谓动而后生阳也。

就其生生之中,指其常体不易者而谓之静,谓之阴之生,非谓静而后生阴也。

若果静而后生阴,动而后生阳,则是阴阳、动静,截然各自为一物矣。

阴阳一气也,一气屈伸而为阴阳。

动静一理也,一理隐显而为动静。

春夏可以为阳、为动,而未尝无阴与静也。

秋冬可以为阴、为静,而未尝无阳与动也。

春夏此不息,秋冬此不息,皆可谓之阳,谓之动也。

春夏此常体,秋冬此常体,皆可谓之阴,谓之静也。

自元、会、运、世、岁、月、日、时以至刻、秒、忽、微,莫不皆然。

所谓“动静无端,阴阳无始”,在知道者默而识之,非可以言语穷也。

若只牵文泥句,比拟仿像,则所谓“心从《法华》转,非是转《法华》”矣。

传习录·卷中·答陆原静书·八

〔王守仁〕 〔明〕

来书云:“尝试于心,喜、怒、忧、惧之感发也,虽动气之极,而吾心良知一觉,即罔然消阻,或遏于初,或制于中,或悔于后。

然则良知常若居悠闲无事之地而为之主,于喜、怒、忧、惧若不与焉者,何欤?

” 知此,则知未发之中、寂然不动之体,而有发而中节之和、感而遂通之妙矣。

然谓“良知常若居于悠闲无事之地”,语尚有病。

盖良知虽不滞于喜、怒、忧、惧,而喜、怒、忧、惧亦不外于良知也。

传习录·卷中·答陆原静书·九

〔王守仁〕 〔明〕

来书云:“夫子昨以良知为照心。

窃谓良知,心之本体也,照心,人所用功,乃戒慎恐惧之心也,犹思也。

而遂以戒慎恐惧为良知,何欤?

” 能戒慎恐惧者,是良知也。

传习录·卷中·答陆原静书·五

〔王守仁〕 〔明〕

来书云:“良知,心之本体,即所谓性善也,未发之中也,寂然不动之体也,廓然大公也,何常人皆不能而必待于学邪?

中也,寂也,公也,既以属心之体,则良知是矣。

今验之于心,知无不良,而中、寂、大公实未有也,岂良知复超然于体、用之外乎?

” 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

良知即是未发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人人之所同具者也。

但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故须学以去其昏蔽。

然于良知之本体,初不能有加损于毫末也。

知无不良,而中、寂、大公未能全者,是昏蔽之未尽去,而存之未纯耳。

体即良知之体,用即良知之用,宁复有超然于体、用之外者乎?

传习录·卷中·答陆原静书·四

〔王守仁〕 〔明〕

来书云:“元神、元气、元精,必各有寄藏发生之处。

又有真阴之精、真阳之气。

”云云。

夫良知,一也,以其妙用而言谓之神,以其流行而言谓之气,以其凝聚而言谓之精,安可形象方所求哉?

真阴之精,即真阳之气之母。

真阳之气,即真阴之精之父。

阴根阳,阳根阴,亦非有二也。

苟吾良知之说明,即凡若此类,皆可以不言而喻。

不然,则如来书所云“三关”“七返”“九还”之属,尚有无穷可疑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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